看到柯文哲當選,然後搞什麽「全民選勞動局長」,覺得跟香港之前佔領中環(現在這個不是佔領中環,而是佔領xyz)動不動就「公投」沒有兩樣。這段日子經常看到類似句子:「政府應聽從民意;民主就是選出聽從民意的政府」,說這種話的人明顯是不明白什麽是民主,又或者説他們的民主的認識停留在古代雅典人的階段。
民主選舉不是爲了讓政府聽從民意去施政。選舉的意義是選出適合的人去組織政府執政,因爲任何政策決定都是需要相關知識和訊息,缺乏相關知識和訊息的廣大選民無辦法去判斷政策決定正當與否,所以才需要專業的代理人去作出判斷。我們不會要求法院、中央銀行、衛生部等機關聽從民意,中央銀行也不會,更不應,根據民意來決定加息或是減息。政策決定兹事體大無比複雜,擁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也不一定能作出合理的決定,更何況人多口雜,沒有相關知識訊息的「民意」了。
民主的意義是讓人加入政治討論,透過選舉顯示出一些政治人物可能沒有關注到的問題。選舉是用選票避免政治人物一意孤行,同時要求政治人物在做決定前充分向大衆解釋作這個決定的原因、目的和效果。因此,民主選舉的最大作用是透過公衆參與去避免倉促的政策決定,因此造成巨大的傷害和風險。再說一次,重點不是民意,而是要求政治家跟大衆理性的討論政策問題。故此,民主本身不是必然的正義,它衹不過是達到上述目標的一種組織方法,也可能是這麽多政制中比較能減少重大決策錯誤的一種。如果民主是正義,它也衹能是程序正義。
但假如大衆聽不明白政策決定的道理,又或者單純的根據個人/大衆感受、道德想法、宗教信仰、其他意識形態去參與政治討論,那麽設計再精密完善的民主制度都會失靈。想要加大民主的功能,大衆就要學會怎樣說道理,提出正當的論述和找證據。因爲大多數人沒有這種專業能力或時間去搜證和判別政策提議合理與否,所以公衆輿論需要大量公共知識分子去帶起理性討論的風氣。如果公共輿論空間謬論連篇,作者不斷根據自己的既定立場千篇一律的訴説個人/大衆感受、道德想法、宗教信仰、其他意識形態,然後將認同自己的美其名稱爲「公民覺醒」,那這個社會,不論是民主還是不民主,這個社會必定是沒救了。
遺憾的是,香港和臺灣都正走在這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