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台灣時事

先毀壞你的神,再創造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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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路近年來興起了瘋狂的「造神運動」,雖然說造神也非最近的現象,但是由於網路的發達使得造神運動產生加乘效應,而其中有趣的現象是,往往這些造神者總是扛著「消滅偶像」的招牌進行造神的。

         造神的範圍小自政治人物,大至企業財團政黨,只要有人願意,都可以窮盡掩蓋瘡疤,腦補一切脈絡,以建構一個神格的形象,而這個形象成為像宗教般的神聖不可侵犯,成為政治的工具、成為鬥爭的武器,最終我們談的已經不能叫做「政治」,我們談的叫做「信仰」。

         不過造神是不夠的,因為如果人人都造了一尊神,那我怎麼知道你的神是不是比我的神還要神呢?這時候就要發動群眾毀棄敵人的神,不管是用謠言、斷章取義、人身攻擊,就是要讓對方的神滿臉都是糞,降低神格,甚至貶為妖孽,這樣才能顯現我所信仰的神有多麼高潔。同時,任何攻擊本神的言論,一律視為謠言、斷章取義、人身攻擊,絕對要裝聾作啞的忽視。

         就是這麼矛盾又荒謬。

         造神可以作為操作政治的手段,卻無法作為治國的基石,因為任何的人事物都有其優劣,甚至針鋒相對的兩種主張也可能是彼此互補的,倘若一味地傾斜於某個特定的「人造神」,我們不僅僅無法看見事物的全貌,更是埋下縱容為歹的惡因,而台灣當今的政治亂象多由此起。

         作為現代民主社會的公民,若不能以道德為尺、法制為秤、科學為礎,公平的檢驗所有的事件、人物、團體,那我們所談的「覺醒」,不過是在另一場夢境中伸懶腰罷了。

後七一四鯛民事件

作者: 周魚民的老闆

「我們要捍衛言論自由!」這句話可以說是每一位民主思潮者的口頭禪。

法國人攻佔巴士底監獄後的二又四分之一個世紀, 在社群網站上的社論漫畫粉絲專頁《台灣鯛民》因不明原因被管理員停權。 其實我是後知後覺,一開始只是覺得不知為何一些網友的評論消失了,從學校回到家中後才從臺大電子佈告欄PTT得知粉絲專頁被封鎖了。當天晚上出現了一些網友的聲援團,同時也有許多社群網站部落客紛紛表達支持復站。隔天,台灣各大媒體開始聯繫採訪,也許是因為事件意外地被全國注目,粉絲團驚人的在兩天復活了,比兩千年前的偉人還快一天,史稱「七一四鯛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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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被停權時的畫面,當時的粉絲人數為26.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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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兩天後社群網站來信通知粉絲頁面已經再度公開,不知為何使用了三種語言。

聯合國在1948年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定義了言論自由為「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過去在專制體制下,政府為了控制人民的思想,利用法令限制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輕者禁止傳播;重者嚴密保甲。而時至中華民國政府頒布解嚴令的27年之後,我們表達意見的空間真的變得更自由了嗎?「七一四鯛民事件」給了我們一個巨大問號。

部分了解社群網站機制的人猜測關站事件起因於《台灣鯛民》的某些作品隱射了政治家的言行,導致其支持者群而檢舉,使社群網站管理員在短時間無法判斷檢舉事宜真偽前先行暫時停權。原本這樣的機制是為了避免一些違法或違背言論自由精神的事情無法及時被遏止,然而有心人亦可在相同的遊戲規則下讓他們討厭的人閉嘴。

除了在社群網站設定的機制外,經常在網路上活動的朋友都知道,發表文章之前必須要注意「風向」,也就是在網路社會裡的「氛圍」。當你的言論「逆風」的時候,很有可能會招致言論攻擊,甚至是自己親朋好友的言論攻擊,因此許多人便開始減少發言,甚至避免發言、拒絕發言,形成了沈默的螺旋,這種現象造就了另類的「言論自由限縮」,而這暗示了 「網路時代的言論自由可能受限於網路同儕」。

現代言論自由正受到社會氛圍所箝制,言論自由的寬度的決定權到底在於發言者、閱聽者,亦或我們所身處的各式媒體?而身為這個媒體系統的一員,我們該用怎樣的方式來實踐「言論自由」,竊以為這是每個人都該思考的事情。當我們不是以「理性」、「尊重」作為交談的基礎時,這些在遊戲規則下的「言論自由」還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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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我們的民主思維究竟是「獨立」思考,還是「獨裁」思考?

鄭捷是個人問題,無知才是社會問題

臺灣和美國連續發生兩宗公衆地方連環殺人事件引來排山倒海的輿論,而輿論都集中于「社會問題」、「家庭關愛」等等,弄得每個人都煞有介事地非常關心社會。這些「社會問題」的言論其實全都出於無知,衹是爲自己的恐懼和不理解真正的問題找藉口。說這些話的人不知道何謂精神病態,更不知道它跟精神病有什麽分別,什麽「社會問題」、「家庭關愛」、「教育失敗」衹是想將問題歸咎他人,認爲自己說了要關心社會就已經占了道德高地盡了責任,就有資格去批評他人。這種心態衹不過是讓自己心裏好受,其實是半點實際作用都沒有,因爲真正的問題:如何處理精神病態,並沒有得到正視。

首先,我要再説明一點,社會和父母對這兩人的行凶都沒有責任,罪責止在行凶者本人。世上有無數凶殺案,難道獨獨是這種凶案跟社會和家庭有關?南非刀片跑手Pistorius 殺害女友,有沒有人會出來要求他的父母道歉?會不會問是什麽社會原因引致Pistorius殺人?沒有人(或衹有極少數人)會這樣問,是因爲我們明白凶案是犯罪者的個人行爲,不論社會好壞、父母關懷夠不夠,世上總會有人犯罪。爲什麽無緣無故對Elliot Rodger和鄭捷的行爲採用不同標準?他們在公衆地方殺害多人,或是你對這類凶案感到驚訝和難以置信,都不是一種解釋和採用不同標準的因素,尤其是如果你明白什麽是精神病態(記住,精神病態不是精神病患;psychopathy不等於mental illness)。

雖然暫時沒有確實的診斷,Elliot Rodger和鄭捷兩人的言行舉止都符合精神病態的描述,他們都有自大、虛浮、情感流於表面和不能明白他人感受的跡象,而Elliot Rodger更是一直在接受心理治療。根據心理學家的估計,每100個人中有1個是精神病態者,他們占了監獄人口的百分之20-30,所犯的罪行相當于整體罪行的百分之50。這個群體的危險性極高,犯罪也比一般人嚴重。再加上精神病態者非常善於捉摸人類心理,懂得用説話和個人魅力去影響他人(Rodger就是典型,警察忽視他正正就是他「彬彬有禮」:“he was able to make a very convincing story that there was no problem, that he wasn’t going to hurt himself or anyone else …”),所以一般人很難發現誰是精神病態者 。

現時的研究認爲精神病態主要是因生理因素構成。心理學和腦神經研究顯示,精神病態者腦中的杏仁核腦袋對情緒,尤其是恐懼,作出反應的部分較爲細小或形狀不正常,所以精神病態者不能像他人一樣感受和表露情緒。我們先假定Elliot Rodger和鄭捷兩人是精神病態者(如果不是,那我們就得用審判Pistorius的標準去考慮問題),明白精神病態是生理問題,是以一定概率出現,那麽我們怎麽可能歸咎社會和父母?難道我們要歸咎父母的基因?我們現在是活在什麽年代?

再者,提出「社會問題」和「家庭關愛」的人全都不能説明到底是什麽社會問題導致凶案,有何證據,他們怎樣知道行凶者缺乏家庭關愛。Rodger的「宣言」就說他有過一個快樂的童年,但隨之而來的是困惑和壓抑的青少年時期,他一直不能從此脫身。誰的青少年時期不是困惑和壓抑的?這不是缺乏家庭關愛的證據。一些人在成年後也會維持青少年時期的困惑、壓抑和不滿,哲學家稱這種感覺爲angst,是存在主義者的一個特徵。如果缺乏家庭關愛一説成立,那所有存在主義者都必然是缺乏家庭關愛了。要說Elliot Rodger和鄭捷行兇是因爲家庭問題,論者必須提出確實的證據。

至於社會問題,一些人總是要說是社會制度、一些對社會和政治產生不滿才會造成如此凶案。我倒想知道,臺灣的凶殺率20102013年間,從3.2下降到2.0(每十萬人),這是說明了臺灣到底是一個什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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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咎社會和父母衹是去找簡單的答案,轉移視綫好使自己好受,這樣每個人都可以突然地正氣凜然、威武非凡的去關心社會。而精神病態這種需要專業知識去理解和思考的問題就放下不管,結果整個社會就錯過認識這些問題的機會,越來越變得愚昧無知。

至於怎樣去防範精神病態者犯案,很不幸地,現時心理學和犯罪學界都苦無對策。一來是我們不願因爲某人被診斷爲精神病態者就採取法律行動,這樣會嚴重破壞法治和侵犯人權,也會加大誤診所帶來的損害。二來是如上述所言,精神病態者懂得掩飾自己,在真正犯案之前很難發現他們。要找出對策就要更充分的認識問題,社會需要更多科學家和研究人員,公衆要對精神病態有基本的知識,這樣才可以增加他們的警覺性。迷信、敵視科學,以爲「改善社會」、「家庭關愛」、「關心這片土地」等簡單和道德上不容置疑的答案能解答一切問題,其實跟掩耳盜鈴毫無分別。無知才是最迫切要面對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