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義者信條

我們,人文主義者,認爲:

一、人類的生命僅只一次,所以我們珍惜這僅只一次的生命,盡量使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充滿意義。

二、生命的意義因人而異,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天賦與喜好,經過充分的思考,自行得出屬於自己的生命意義。

三、道德與價值觀不是虛無飄渺的抽象概念,也不為鬼神、超自然力量所賦予;假如我們相信鬼神與超自然,我們會先仔細考慮行爲的實際影響才決定行爲是否道德,而非盲目的追隨教條。

四、為生命帶來喜悅、歡愉和益處的都是道德的行爲;爲生命帶來不必要的悲傷、痛苦和損害的都是不道德的行爲。

五、人類並不能得知什麽是「絕對的真理」,「絕對的真理」也可能並不存在。

六、人的智慧有限而且經常出錯,但這並不代表我們需要引用超自然力量去解釋對與錯,善與惡;我們可以透過對事實的觀察,認識與思考自然與社會現象,增加知識與智慧,並利用累積而來的知識與智慧,盡可能的改善我們的社會。

七、邏輯思考與科學方法是思考道德問題、自然與社會現象的最好方法。

八、人文主義重視反思和批判式思考,它不是宗教信仰,我們並不要求其他人採納我們的價值取向,也不認爲自己的想法必然是對的;我們沒有教可傳,只根據事實討論問題,根據邏輯思維與科學方法,思考、提出或考慮是否接受有説服力的論述。

九、凡是認同並遵從上述信條者,均是人文主義者,不論政見、宗教信仰、價值取向、國籍、文化背景等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