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佔中

痛定思痛,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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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川国芳 『宮本武蔵の鯨退治』 via Wiki Common

雖然賽事還沒有正式結束,現在進入殘局階段,其實大家互有損耗,誰也將死不了誰,但我們也不妨回顧一下這將近兩年以來的開局和中局,看看民主派到底是出了什麽策略錯誤,讓自己陷於今天的泥沼之中。

對支持民主的政黨來説,他們繼續内訌,但贏不了多數人的信任更取不到任何有利的地位;對非政黨團體,例如佔領中環,他們想象中的美好圖畫完全破滅,整個「行動」(打引號是因爲他們還沒有確實的戰術行動)達不到所有預期目標。結果就是民主派自己空折騰,大量消耗自己和盟友的政治資本。另一方面,中央方面也不見得有任何好處,這局面證明它已經沒有任何更好的辦法去化解中國政治與政制上的死結,爲了維護它的地位不受挑戰,它選擇顯示「拳頭大就理大」這個政治立場。結果是誰也贏不了誰。

在策略環境上,佔領中環的出現其實加速和加劇了政黨民主派的内鬥。佔領中環作爲非政黨團體吸引大量目光,因爲民間普遍對政黨不信任或者政治冷感,這樣的組織就能迅速的吸納這種政治資本。但這樣的舉動就讓政黨很被動,因爲這代表它們將不能帶領這場民主運動,對香港群衆的號召力旁落於是他人手上。於是它們對佔領中環各自有不同反應,細小和新興的政黨立刻表示支持,并希望加快行動進程,提出「預演」之類的建議,因爲這樣它們就可以站在運動的前面,加上它們原來的政治資本較少,這種行動對它們有百利無一害。

相反,大政黨則甚爲冷淡,需要坊間不斷的詢問才會表示原則性的支持,甚至有某政黨言論說「會發動佔中」,并且堅持自己繼續走自己的路綫。這是因爲它們原來的政治資本較多,付和佔中就會將它們希望得到的領導地位拱手相讓與非政黨組織,自己衹能在一旁聽從指揮,對於大政黨來説這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

這時候佔領中環和香港2020這樣的組織其實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就是利用當時的聲勢去重新組合分散在各個組織間的政治資本,衹要行動得宜作出適當的取捨,這也不會是一件太難的事。具體的方法我也向兩個組織和一些政治人物提過,但明顯的是他們都沒有聽進去。就算我提出的方法無效,衹要他們明白形勢,日後的爭執將不會這麽嚴重。重點是,這些組織都沒有把握當時的優勢,反而走政黨同樣的套路,要堅持自己的路綫。既然各自堅持自己的路綫,很自然就出現爭持不下四分五裂的局面。

佔領中環的另一個策略錯誤,就是始終想不清自己到底要做什麽去達到預期的策略目標,又或者可以說,它根本就沒有策略目標。自從行動提出以來,它一回是要癱瘓金融中心,一回又不癱瘓,一回又是「道德感召」,一回又聲言自己是「出口術」(方便非香港讀者:虛張聲勢,耍嘴皮也),一回又想跟中央談判,一回又要降低談判要求。我從旁觀察,衹能說行動組織者是誤打誤撞去到了一個自己不想獲得,也無力承擔的地位,其實根本就不想去「佔」。假如他們身邊的支持者不是被「佔中」兩個字迷著,要看出這些問題和提出改正亦不是難事,奈何整個社會衹重視表態,衹要「民主」、「佔中」就是正確無誤,不能去反思内裏的問題。

因爲佔領中環沒有明確的策略目標和爲達到這個目標而作出的相應戰術行動,在策咯戰術這個連接點上又走錯了至少三大步:

  1. 國際標準。整個概念始終是摸棱兩可,而《政治權利公約》所説的其實是一些大原則,要怎樣具體實施取決於國家的選擇,而每個國家的歷史習慣,政治穩定度,所採用的制度都不一樣,民主的原則可以相符,但一致的「國際標準」則不存在。美國的選舉制度異常落後,但沒有人會或夠膽說它不符合「國際標準」。俄羅斯不是民主國家,但它的選舉格式也可以符合「國際標準」,而且它亦使用了很多香港人所希望的公民提名,但這不代表俄羅斯就是民主國家。

    提出這樣曖昧不清的要求就是授人與柄,讓對手能夠指出你的論述很有問題,用他們的説辭去模糊大衆的視綫。不利於説服中間游離分子之餘,也不能讓己方堅定的站在同一戰綫上作戰,因爲既然模糊不清就可以讓政黨各自表述,各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選舉方案。亦即是說,提出這種概念是在幫助敵人擊散自己。

    組織者提出這樣的論述,如果不是以爲提出「國際標準」就能自動占據道德高地,從未考慮過對手如何還擊,就是太天真的緣故。如果他們不天真,這樣的論述其實是爲了下面的一個錯誤而鋪路。

  2. 政黨提名。即是李柱銘「泛民入閘方案」的演變版。他剛提出就受到激烈的批評而要「收回」,但又要說就算是收回,就像「燒了一張紙一樣」,它的影響不會消失。結果這方案真的是陰魂不散,遺毒不斷。這種方案的問題在於它跟本不是在爭公平的制度,而是爲了讓某些人定義中「泛民」去競選行政長官一位。能夠決定「泛民」這個定義的,和議會選舉票數最多的政黨自然是最有利,這個「泛民」候選人一席幾乎是爲某個政黨度身訂造一樣,所以這個政黨一直堅持要政黨提名

    這個政黨所依賴的,是假如它的候選人與親中央候選人同臺參選,選民必然會選擇「泛民」的一個。我不再評論這想法有什麽毛病,但很明顯的,其他政黨必然對此感到不滿,結果又必然是繼續大打出手,又再自相耗損。佔領中環組織者當時沒有去化解這個危機,反而附和說「如果選委是民選」用李柱銘的方案并不是問題。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説法,因爲當要説到「公民抗命」去爭民主,任何人都會想到是要消除一切不必要的阻礙,和採用符合現代社會需要的方法,根本就不需要拘泥提名委員會這種過時無意義的機制,所以才有公民提名的想法提出。

    因此,繼續堅持政黨提名,甚至提倡「叫價不能太高」,其實是反映了他們根本無心去爭所謂的「真普選」;他們想要的是有利於自己的「階段性勝利」,即是「袋住先」(先接受部分不合理規定,的日後再改),并希望藉此說動中央。中央當然是讓他們失望了,因爲中央不想冒險。但這也不是最大問題,最大問題是他們在這個關節眼上積累了大量政治資本,過了這個時機就不知道什麽時候會重開這個議題,而任何熱心都會日漸冷卻的。聚集了政治資本但投放不當,他日時機再來就難以再有同樣的號召力,完全是一種浪費。

  3. 方案之爭。如果要簡單的概括今次整場「民主運動」的特色,我們可以說它是一場方案之爭,是各黨派之間在競爭讓自己的方案突圍而出,而不是向北京要求民主。槍尖對著自己人的時候遠多於對著北京的時候。這麽多方案,結果大家都將焦點放在零星而又是微枝幹末節的問題上,例如提委會人數等,又再一次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爲了這些無謂的爭執,再加上決策過程的問題,單純的以爲投票就能解決讓所有人心服口服,於是又惹來小圈子篩選方案和「被騎劫」的爭議;在嘗試化解爭端的時候有一些組織認爲是質疑這結果是背棄了佔中者決定的原則。於是乎所有組織又再次各自爲政,各自進行自己的「抗命活動」,甚至要提出比「佔中」更快的進行「佔中」。到此,佔領中環已經再無能力主導這場運動。當然,它主不主導并不重要,或者它不主導會更好,但經過一輪「行動」,它將難得凝聚起來的政治資本一次又一次的打散。

要化解上述的問題并不是很難,衹要不堅持某種形式,考慮清楚矛盾將會怎樣展現,就能想出對策去應對。想要維持民主陣營這道戰綫,最好方法就是放棄形式和方案上的紛爭,去定下在香港實施民主普選所必須要有的原則,例如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是否真的必須,原因又是什麽,而不是去指著模糊不清的「國際標準」。衹要是這樣想,組織者就會自動的向公衆提出并説明這些問題,而不是單單在幾百人的商討日中討論然後投票決定。要避免更多紛爭,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選個公開場合讓個黨派展開辯論,讓公衆根據黨派所提出的論述作選擇,讓公衆去告訴政黨背離這些原則的話就不會再受支持。要商討的應是整個社會,而不是幾百人;問題是公衆如何理解和作出適當的政治決定,而不是討論和選擇方案:前兩者才是真正的審議式民主。

事實上,上述的問題我已經向他們提過,亦開出同樣的建議。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預見的,我能看到并不是我特別聰明,衹不過是我細心去想每個行動會有什麽效果,然後想辦法去避免這些效果所帶來的風險。政治人物和運動組織者看不到,是因爲他們過於沉迷自己所提出的言論,又或者讓熱情蓋過了理性,使得運動日漸教條化。北京可是將這些都看在眼裏,并一直在想如何反應;香港政治人物有什麽弱點,在想什麽,它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你是這樣的教條化,用口號代替思考,它根本不必放你在眼内,因爲你打算做什麽,會出什麽問題都是在意料之中。相反,如果你因爲北京意料之中的決定而感覺憤怒莫名或心灰意冷,那就代表你完全沒有考慮過政治是怎樣運作,老實說,這個遊戲不適合你。

策略的原理其實跟人文主義的要旨完全沒有兩樣,宮本武藏在《五輪書‧地之卷》中爲如何學習「兵法」(在當時的語境中是指個人的武藝)歸納出下列原則:

一、不能有邪惡的心思。

二、務必要勤修苦練,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

三、要廣涉才藝,戒除修煉之障礙。

四、要能認識各行各業的要旨。

五、要能辨別一切事物的得失。

六、修煉自己判斷和理解每件事的能力。

七、要洞悉肉眼看不見的事。

八、即使是瑣事也不能疏忽。

九、不做沒有意義和沒有效果的事。

要理解什麽是策略—「兵法」,并不是難事,當中沒有任何神奇和玄幻之處,衹要不視它爲奇門術數,以平常心待之,它就是一門應用科學,關鍵是願不願意理解和學習。真的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變、改善這個社會,所需要的并不衹是一股熱誠,還需要有正確的方法和概念,用這方法幫助自己作正確的決定。而要獲得這方法,正如學習任何學問技能一樣,除了不斷鍛煉之外,沒有其他法門。爲求勝心切而去尋求不切實際的捷徑,以爲衹要站出來就能成事,不斷的重覆「再不怎樣就中環見」、「再不怎樣就佔中」,其實都是沒有内容的夢話。上面第九點對現在尤其重要。

現今唯一辦法,就是放棄之前那種教條化想法,重新去思考整個政治局勢,然後去制定可行的策略,定下目標去營造對自己有利的形勢;罷課、罷教這類是吸引眼球的行動,如果學生和教員堅決要進行的話,我不會反對,但要知道,這種行動對大局不會有任何影響。如果連開局和中局的教訓都不汲取,到現在依然是以同樣的方式行事,這盤棋再繼續下都衹會走出同樣結果。

(上述的分析其實我去年整年都不停在說,所以我不浪費時間加入連結了。有興趣的話可以到《山中雜記》搜索欄中輸入「普選」、「民主」、「佔領中環」等詞,去看之前的文章。)

「當佔中發生」交流會後感

當占中發生

圖片來自網絡

8月13日晚﹐基督徒支持民主政改在九龍佑寧堂舉辦「當佔中發生」公開交流會﹐聽到戴耀廷教授評估人大常委在八月底回應政改報告書可能出現的幾個情況﹐以及「和平佔中」在這四個情況下將會有何行動﹐對前局滿腹憂慮﹐遂撰此文探討之。
(關於戴教授當日發言﹐欲知全話可觀看以下視頻)
繼續閱讀 「當佔中發生」交流會後感

梁美芬志願軍的真正圖謀

梁﹕陳政制意見勿隨便浪費警力
梁美芬倡組志願軍處理群眾運動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表示,市民在七一遊行的信息清楚,政府會重視。他認為之後的佔領行動「無必要」,又呼籲對政制有意見者不應「隨便浪費警力」。經民聯梁美芬昨建議警隊吸納退休警員,或組成民間「志願軍」處理群眾運動。不過有泛民議員批評,泛民與中央在政改討論上仍在「破冰」階段,形容建議是大搞「紅衛兵」,無助解決政改問題。

指佔領無必要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指出,若港府回應市民對普選的訴求,根本不會發生佔中事件。他又批評,警方在7月2日動用大量警力抬走和平集會的學聯成員,才是浪費警力。

梁振英昨回應警方人手問題上,港府會大力配合警方的需要,但他同時亦希望對社會問題,包括對政制問題有意見的人,不要隨便浪費警力。

經民聯梁美芬昨表示,近日不少警員向她說,希望把精力留在緝毒、除暴安良等範疇,而不是處理集會等事宜。她建議警隊吸納退休警員,或組成民間「志願軍」處理群眾運動。她事前沒有向保安局及警方討論建議,但她接觸到不少退休警員、輔警及民安隊成員也向她表示有意「幫手」,反應不俗,她會再約見有關部門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197章《基要服務團條例》 ,特首可招募和維持基要服務團團員於被動員作現役服務時,在保持安寧、防止罪行、拘捕犯罪者及所有其他目的方面具有與警隊成員相同的權力,和具有與警隊成員相同的特權、保障及豁免權。警隊中人認為,有關條例可行。

涂謹申﹕志願軍建議不可行

不過,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建議並不可行。他解釋,《基要服務團條例》在50年代成立。由於當年警力不足,故引用例授權新界村長等人拘捕疑犯,再交給警方處理,至少有數十年沒有再引用。他認為,目前警方已有千計輔警支援,政府亦沒理由另招「志願軍」,斥提議是耍小聰明。

過往港府曾透過《基要服務團條例》成立「醫療輔助隊」及「民衆安全服務隊」,不過之後政府已修訂法例,轉用《醫療輔助隊條例》、《民眾安全服務隊規例》規範有關團體的職務。

(4/7/2014)

再談施君龍餵狗一文的留言,已有法律界朋友質疑梁美芬志願軍建議的法理依據,大家不要被她矇蔽,她居心叵測,不要浪費時間去討論志願軍,及有可能立法賦予權力的根源條例,那全是幌子,掩眼法而已,梁美芬骨子裏另有圖謀,容我道來。

法例197章似乎講到可以成立服務團授以權力維持治安,拘捕罪犯,那只是條文表面字眼,毫無實際効力,請問除了警察、海關、入境處、廉署,甚或包括食環,有甚麽其他按197章附表指明的服務團有拘捕的權力?故此要設立志願軍就必須通過立法程序,立法賦予他們執法權力是開玩笑又無腦的想法,萬一金毛公仔佬參加志願軍,執勤時打人及胡亂拘捕,請問怎樣解決法律後果?這志願軍想法,只是法律無知的教授才想得出,講出口也不怕害羞!當然不怕,不是因為她慣了講白癡的話,而是她另有圖謀。
假設真的為成立志願軍而立法,在立法會拉布討論到拉柴也立不到法,就算不拉柴,未立到法已佔完中了,所以這是在實際執行的層面不可行的另一理由。
那麽梁美芬真的蠢到提出這餿主意嗎?當然不會。無可否認,你可以說她法律知識三流,但她政治投機一流。你可知她第一個學位是甚麽?中大政治行政糸。
講法律,她是豬,講政治,她扮豬。她提出志願軍的建議,其實是她的三部曲:一,警力不足以處理大規模佔中,故此建議——二,成立志願軍幫手維穩,但明知行不通,警察又處理不來,那怎甚麽辦——三,引用《基本法》第18條要求解放軍幫手囉!

七一佔中並非時機

71佔中

主場新聞中留意到﹐今日學聯和學民思潮宣佈7,1提早發動佔領中環﹐個人雖然民間公投時投了學界方案﹐但對於學生們今次的決定﹐必須表示反對。由於時間關係﹐文章便不修飾鋪墊了﹐直接講出反對理據如下﹕

印象中﹐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教授曾經說過「公民抗命須在所有合法手段用盡的最後手段」。現在政府尚未提出官方的政改方案﹐雖然大家都預料政府的政改方案跟建制派提議的方案差別不大﹐但仍不能排除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合乎「國際標準」﹐即符合《聯合國人權事務理事會關於<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號一般性意見》(下稱<第25號意見>)。在此情況下發起佔中﹐將失去行動的正當性和認受性。

雖然大家可以預料﹐政府在未來提交的政改方案中﹐接近無可能含有公民提名﹐不過這也不構成應該發動和平佔中的合理理由。大家必須知道﹐聯合國的<第25號意見>從沒要求過普選必須包含直接的等值提名權﹐所以不少西方的民主國家也沒公民提名制度。換言之﹐即使政府的政改方案中不含公民提名﹐也不代表那不是合乎「國際標準」的真普選。

正因如此﹐在印象中的戴教授提議裡﹐必須等待政府提出官方的政改方案﹐而政改方案既不是全民公投選出的方案﹐也不符合國際標準﹐才會發動佔中。若現在學生以政府不接受公民提名作為佔中發動的理由﹐實在理據不足。

撇開出師名義的問題不談﹐學界現在事先張揚的提出佔中和佔領目標﹐會讓警方有所防範﹐安排足夠警力應付佔中的場面﹐策略上也屬不智的表現。當然﹐如果這是聲東擊西的手法﹐故佈疑陣﹐實際佔領據點並不公佈﹐則作後話。

雖然遊行後發動佔中容易得到遊行參與者的聲援﹐但從時機上來說﹐七‧一是公眾假期﹐即使是遊行後通宵佔中﹐以學界現時宣佈預料參與者有2500人推算﹐警方以正常程序將他們抬離現場﹐預料一晚內應該完全清場。如果說佔中目標是癱瘓香港經濟命脈的話﹐七‧一佔中可以說是很難達到這目標。

遊行後佔中的另一個問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在於主辦單位將會很難控制場面﹐並確保佔領能以非暴力抗爭方式進行。需知道遊行是甚麼人都能參與的﹐陰謀論一點來說﹐你很難確保有「甚麼人」混進人群之中﹐會否有人做出甚麼激烈的事。況且近年來坊間和網上的言論中﹐有一些不滿「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言論﹐即使沒「甚麼人」混在人群裡﹐也難保同場出現一些純粹自發而行動遠比和平佔中激烈的抗爭行為。

假定在行動現場或其附近﹐出現甚麼警民出現任何肢體衝突(甚至是更激烈的行為)﹐以現時的媒體生態和警方管理層近年來的表現﹐這些行為都有機會「入佔中數」﹐將佔領中環描述成「暴動」也不是沒可能。當然這只是情景假定﹐並不是在暗示些甚麼。

當然﹐佔中的手法也是值得商榷的。佔領行動若以不事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情況下闖進政府標誌性建築物﹐或包圍政府官員官邸﹐或衝擊回歸慶典現場之類﹐以此癱瘓或破壞政府正常運作﹐或令政府尷尬﹐較易得到大眾諒解和支持﹔假若以堵路方式令交通癱瘓﹐即使行動成功並獲警方容許長期據守﹐由於有機會擾亂大眾日常生活﹐或令大眾行動不便﹐則較難獲得大眾諒解﹐更有機會將商界推向對立面。

故此﹐冤有頭債有主﹐政治問題應該找政府麻煩﹐不要商人埋單﹐尤其是商界其實不少都是中小企﹐即使香港真的有甚麼官商勾結﹐也不關他們那盤小本生意的事。

最後的問題﹐在於學界雖然說是「預早佔中」﹐又講過「佔中三子」其實認為今年七‧一不是時機。然而個人有理由相信﹐只要任何具有實際行動的佔領中環行為﹐不論成功與否﹐政府和警方都有機會「入佔中三子的數」﹐有可能拘捕或起訴現時的佔中三子﹐甚至以<煽動意圖罪>【S9,Cap200】起訴他們。

若這不是萬事俱備的「真正佔中」﹑純粹是學生們等不下去擅自行動﹐令和平佔中流產收場的話﹐實不智也。

和平佔中商討日(三)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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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和平佔中至今並未說明它的具體行動﹐也未算正式選出代表佔中的具體普選方案﹐故此本人一直對佔中持觀望態度。然而﹐基於「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 的精神﹐佔中意向書也有一個「支援但不參與」的選項﹐更難得是今次D-day容許walk-in﹐遂參與了5月6日的商討日(三)。本文旨在紀錄一些參加 感受﹐以及是次商討日投票的一些看法﹕

(1)先談談佔中秘書處為參加者提供的那個folder﹐內裡有一份「商討資料冊」﹑一支未刨的鉛筆和一份佔中刊物《中紙第二期》。令人感到困惑的 是﹐folder封面寫著「抗爭」的日期是7月1日﹐這是代表佔中的正式發起日期嘛﹖之前看新聞﹐戴耀廷教授不是一直強調﹐今年7‧1不會發動全面佔中嘛 ﹖以前看佔中的文宣都沒寫明日子﹐但如今folder卻寫明7‧1﹐是否意味著全面佔中的日子已經改了﹖由於當時人數眾多﹐也不知找誰細問﹐這疑竇便一直 爛在肚子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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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older內的那份「商討資料冊」﹐頁數達37頁﹐資料是十分詳盡﹐不過真是太多字﹐參加者若平常不太留意政改的新聞和資訊﹐而學歷水平又 不太高的話﹐要在短時間內消化這份過萬字的「商討資料冊」﹐應該會十分吃力。雖說這次D-day3是佔中的「終極商討」﹐但若將來再有機會舉辦同類型的商 討日﹐還希望那些參考資料盡量簡潔易名﹐以便照顧學歷一般的市民。

(3)在正式商討前﹐那個由憲法學者介紹和比較各個方案的講座。平心而論﹐這個講座也是十分詳盡﹐介紹了有關特首普選的《基本法》第45條和 2007年的人大常委決定﹐也有一些圖表比較各個方案的不同﹐但這講座卻沒先介紹這15個方案的具體內容是甚麼。雖然大家可從「商討資料冊」看到這15個 方案的具體內容﹐也能從佔中秘書處的官方網頁(連結) 看到這些方案的資料﹐但我有理由相信﹐應該不會有多少人在參加商討日前先到佔中網頁把各方案的資料細看一遍﹔如到達會場後才開始看「商討資料冊」裡的資料 ﹐各方案內容密麻麻的鋪滿整整10頁紙﹐還要一面看一邊聽講座…要在正式商討前﹐完全了解各方案的實質內容﹐對一般人來說﹐差不多是不可能的任務。

(4)有關這15個方案﹐其實也是令人充滿困惑的。主辦單位一直強調這些方案經專家鑒定﹐符合「國際標準」﹐而這些方案中一些建議(如香港2020 方案)﹐都包含了由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委會﹔另一方面﹐佔中在談到普選的「國際標準」時﹐又強調「提委會必須平等地代表香港市民」﹐這難道不是意味提委會每 個成員的選民基礎必須一樣嘛﹖如是者﹐由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委會﹐選民基礎又怎可能一樣呢﹖如果選民基礎不一樣﹐又怎算「平等地代表香港市民」﹐又怎符合國 際標準呢﹖由於當時人數眾多﹐也不知找誰細問﹐這疑竇也唯有爛在肚子裡了。

(5)進入正式商討階段﹐才是令人感到最困惑的地方。商討以小組形式進行﹐班房內有一個促導員﹑一個紀錄員和一個法律顧問﹐討論題目是第24頁的 「設計特首選舉辦法的考慮因素」。先說那9個選項的字眼﹐有些真是含糊不清。如「A.選民直接選出提委會成員」﹐是指「全港選民直接選出全部提委會成員」 ﹖「部份選民直接選出全部提委會成員」﹖「全港選民直接選出部份提委會成員」﹖又例如「B.提委會包含所有直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這既可以是「提委會只 由所有直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組成」﹐又可解「提委會包含所有直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同時也包含其他人﹐當中也包含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字眼如此含糊﹐ 請問叫人怎樣討論呢﹖

(6)商討更令人困惑的地方在於﹐這次商討跟後來的投票﹐是完全沒關連的﹐所謂商討只是大家談談對這些因素的看法﹐然後便到下面票站投票﹐那張叫人 選出優先考慮因素的第24頁﹐填完後主辦單位甚至沒收集起來。這不禁令人產生疑問﹐既然大家商討完又不影響佔中秘書處的決策﹐也跟後來的投票沒關連﹐究竟 商討環節其實有甚麼實質意義呢﹖還是純粹讓大家在投票前﹐跟一大堆陌生人坐低聊聊天﹖

(7)終於到了電子投票階段﹐整個投票安排十分不錯﹐大家進入票站﹐票站內有六個左右的單間﹐讓大家進行電子投票。程序也十分簡介﹐便是平板電腦上 顯示了15個選項﹐大家只需輕按螢幕便算投票完成。不過投票前﹐本人已經早有疑問﹕之後不是說佔中將會舉行全民民間公投嘛﹖現在選出三個再給全港市民選﹐ 究竟是所為回事呢﹖果不其然﹐這次投票過後﹐泛民內部便因今次投票結果出現激烈爭論。

(8)雖然本人所選的方案在今次投票入圍﹐不過我也必須指出﹐今次預選將會打擊佔中6‧22民間公投投票率﹐直接影響其認受性﹐也不利於泛民的團 結。民間公投本身就是一次民意授權的過程﹐為和平佔中提出的普選方案建立認受性﹐既然和平佔中已確認這十五個方案都符合國際標準﹐何解不直接將這15個方 案交由民間公投選出﹖反過來說﹐若說他們只需選出參與者心儀的方案﹐哪為何又要搞民間公投呢﹖

無可否認﹐現在選出這三個方案後﹐本來想在6‧22公投而選其他方案的市民﹐便不會也不知為何要去參與那次民間公投了。屆時投票人數若比上次元旦公投還要少﹐而且公投根本沒了那些相對保守的泛民提案﹐請問政府為何要承認這個選舉結果﹐繼而妥協呢﹖

看見一些討論支持今次預選的意見﹐不得不提出一些思想誤區﹕和平佔中是社會運動﹐所以策略上更應該盡量爭取更多人支持﹐佔中必須是爭取港人心目中想 要的普選方案﹐而不是參加者心目中的理想方案﹐才能爭取到最多人的支持﹐這也是佔中為何需要民意授權的意義所在。如果港人心目中是一個較溫和的方案﹐但 6‧22公投的選項中沒有﹐這算甚麼民意授權﹖另外﹐請一些人不要假定從未參加過商討日和今次預選的人﹐乃至至今對佔中持觀望態度的人﹐將來便不會同情或 支持佔中。畢竟﹐佔中成敗未必完全取決於核心支持者和參與者﹐因為從歷次商討日參與總人數來推算﹐不得不說「萬人佔中」或許有點難度。是故﹐有多少人加入 第三個圈﹐如何爭取更多人同情或從旁支援這場運動﹐可能才是成功與否的關連。怎樣令一些本身是泛民支持者﹐但未必支持公民提名﹑乃至佔中的朋友﹐改為支援 佔中﹐或至少有興趣參與6‧22公投﹐提高那個民間公投的認受性﹐相信是佔中決策層現在應該思考的問題。

又從某程度來說﹐從這年多來佔中三子的言論中﹐不難看出佔中本是希望整合和縮窄泛民內部的分歧﹐而6‧22公投本來是有機會整合泛民在特首普選問題 上的看法。如果6‧22公投內同時存在含有公提和沒公提元素的政改方案﹐例如讓學界方案和香港2020方案在民意授權下正式對決﹐學界方案贏了也贏得漂亮 ﹐2020方案全港民間公投下落敗的話﹐陳太也無話可說。現在過早地將不含公提元素的方案全數趕出閘﹐便令6‧22公投喪失了整合泛民的戰略意義。

(原文本以「占」代替「佔」, 因為作者並不認同官方「佔」字的用法。讀者可參考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