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社會心理

乏燃料知識大補帖,兼駁黎廣德先生所言

作者: William Lam

香港著名可再生能源工程師、投資者兼反核人士黎廣德先生,日前發表文章,提到中國連雲港反核示威,並如往常一樣誇大沿岸興建核燃料再循環設施的害處。文章不但對乏燃料處理有很多謬誤,而且刻意誇大危險性以嚇怕讀者,令本人實在不吐不快,故才寫這篇科普文以證視聽,望各位指教指教。

 

乏燃料,其實就是指已在反應爐用過的核燃料。當中包括未「燒」完的鈾235、平常狀態不會參與裂變的鈾238,以及其他裂變生成物,而這些生成物部分以放射性同位素形式存在,例如鈈、鍶-90、銫-137、鎝-99和碘-129等等。由於大部分同位素都具放射性,部分裂變生成的同位素甚至具高放射性,故這些乏燃料所具備的放射性比一般核廢料高,故又稱高階核廢料(1)。

 

不過,常溫常壓狀態下,只要分開一定距離存放,無論任何形式的高階核廢料,都不會自己發生鏈式反應,更不會自己爆炸,只會放出衰變熱(2),核廢料處理廠最先要做的,就是用水不斷冷卻及帶走衰變熱,一般的大型水循環冷卻系統已經可以做到。這放置過程可持續幾年至十年時間,讓初期放出衰變熱較多的同位素衰變成其他放射性更低的物質為止。(圖片是一大塊準備用於核電池的高純度鈈,鈈所產生的衰變熱算是很高(熱力相當於一公斤570 WATTS/一小時),而輻射(尤其高能量輻射)相對低很多,你帶了手套都可拿著一小片幾小時而不會有危險。當然一整個冷卻水池中鈈的含量可能就只等於幾十公斤這種東西而已)(3)。

 

好了,乏燃料再處理廠究竟做什麼?其實就是將放置了相當長時間,已經冷卻的乏燃料取出,然後再進行處理,將大部分物質變回可繼續「燒」的核燃料。要知道現時的鏈式反應堆效率其實不太好,一般只能裂變掉核燃料當中的大約20-30%的可裂變物質,其他有用的可裂變物根本就浪費掉,故最好就不要浪費,把它們弄回來循環再造了!

 

再處理也有多個方法,其中最簡單的是把一些放射性高的同位素拿走後,直接將乏燃料削成合適外形,然後拿回重水反應堆「燒」!因為重水反應堆是可以直接讓鈾235濃度較低的核燃料進行鏈式反應。另外一個現時較常見的方法是將乏燃料中的可裂變物質,例如鈾235, 233, 238與鈈等和「裂變毒素」(可影響核反應的放射性同位素)分離,這可採取一般的化學反應,然後再調配比例成為新的核燃料,其中比較常提到的就是MOX(4)。這過程基本上就和各大核燃料生產設施沒有大分別,只是第一次提煉的鈾燃料中,鈈的數量極少。現時一般核燃料由於量少,每次都是以少量方式進行配制,過程已是機械化及隔離式操作,且操作環境有如實驗室級別。由於每次處理都只是處理少量燃料,即使發生最嚴重的情況(即燃料因為濃度超越臨界而發生極短時間的小規模鏈式反應,例如東海道JCO臨界事故),也不涉及爆炸,絕大部分的輻射都只是影響室內,最多是波及附近的工作間而已。

 

至於殘餘高階核廢料的處理手法,過去七十年已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加之再處理過後體積進一步縮小,其實反而更容易處理(5)。乏燃料再處理手段其實是處理高階核廢料的最佳手段,因為它本著的是重用再重用的原則,而且殘餘的高階核廢料體積亦會更小,現時的處理手法更加游刄有餘。

 

好了,講了一大堆背景資料,究竟黎先生錯在哪裏?

  1. 「乏燃料儲存的安全性」:乏燃料由於不涉及連鎖反應,處理廠也不涉及高壓蒸氣設施,爆炸危險性是非常非常非常低,所以其保護設施其實也不需要達到核電廠級數,事實上如果有持續的次級冷卻源(如海水),幾乎沒有爆炸的可能…… 現時涉及核燃料殘餘物的意外中最嚴重的, 是60年前蘇聯一次意外(6), 其他涉及乏燃料再處理的事故最多就只有三級事故而已(7)。
  2. 「乏燃料處理設施可能污染環境」:乏燃枓儲存池的安全性其實極高,因為水兼具屏蔽及冷卻的效果,在輻射屏蔽效果上比鉛更好。事實上,池面的水,本身的輻射含量可能比自然環境的背景輻射還要低(8)。而由於核燃料本身有鋯合金外殼保護,池水本身亦不會接觸到內部的裂變物質。池水內的少量雜質在受輻射轟擊後可能帶有少量放射性,但處理手法其實和一般核電廠的冷卻水一樣:用過一段時間後放入另一個水池,待其衰變完後排出或者流回循環系統再用,而平時這些水也不會直接流出大海,因為其冷卻系統和一般核電廠一樣,都是二次循環系統。
  3. 「乏燃料廠選址因素」:世上大部分乏燃料處理設施都在海邊或大河邊上,何解? 因為這可以為乏燃料冷卻系統提供幾乎不會「斷供」的冷卻源,這是其安全的最大保證! 還有,英文維基上有全球再處理設施的資料, 看清楚究竟有多少是在海邊及大城市附近!!!怎麼有人會認為甘肅大西北是好選址?你多找幾滴水給我好嗎?(9)另外選址在連雲港也不是沒有原因。首先,除附近有田灣核電廠外,地理上也是中國沿海的中心位置,無論南方還是北方核電設施運輸乏燃料至此其實十分方便,任何核電廠開出的特種運輸船可在一日半內到達這裏;其次,上文已提過燃料再處理的最簡單手段就是切削成合適形狀再丟回重水堆「燒」,而中國最大的重水反應堆發電廠就在300多公里外的秦山三期(其實最初期選址是在福建北部,更近)。順便在這裏要補充一下,黎生在文章中提到甘肅北山是最初期廠址選址, 但細看其他新聞資料, 北山其實是高階核廢料的最終深埋選址! (10)

 

  1. 「乏燃料運輸方式與安全性」:核廢料運輸車?黎生一定以為自己身在歐洲。現時中國所有核電廠都在沿海,你用核廢料運輸車幹什麼? 一條二重底 / 三重底重防禦兼冷卻系統齊備的千噸級特種運輸船已可以搞妥一個核電廠十年量的核廢料有餘了! 外加上海軍/ 海巡船護航,請問你怕什麼?怕恐襲?以日本為例,八十年代訂購的敷島級大型海巡船,其中一個主要任務就是為日本來往歐洲的核燃料 / 乏燃料運輸船進行護航,人家每年至少來回一次啊! 而且核廢料儲存容器其實已有相當足夠的防護(11),加上走高速公路時警察 / 軍隊沿路開路護航及封路,旅客想看到?只怕所有旅客此生都沒機會看一看運輸車的尊容啊(如果真要用上)!

退一萬步來說,核廢料船沉沒後,核廢料裝載器的危險性反而可能不大呢;冷戰以來全球共有大約5艘核潛艇在公海沉沒(美國2, 蘇聯3),長年以來都有環保組織監察這些船的核洩漏情況,他們發現,部分潛艇的確有核洩漏,但主要涉及艦上核武器內少量核材料(而核彈頭因為要保持較輕重量,不會考慮超高水壓情況下的防護),反應堆中鈾235濃度極高的軍用核燃料在超高水下壓力下到現時仍沒有任何洩漏情況。何解?海洋本來就是一個永不枯竭的超大型冷卻池,而已關掉的反應爐本身就是一個高強度防護容器(12)。何況,沉在淺水區,你撈不起來嗎?

說回來,內地市民的抗爭,在相當程度上也是對核能缺乏認識,以及NIMBY(鄰避效應)所造成,情況上和抗議PX廠沒有兩樣(PX生產在化工中是低危險性且污染水平也較低的工業)。抗議在某程度上已是民粹主義的反映。一個工程師竟然因為民粹主義勃興,蓋過理性及科學思考而覺得高興,甚至藉誇大恐慌及運用錯誤資訊進一步刺激民粹,似乎有違自己的職業道德及操守。再講,黎先生下次講另外一些自己不熟悉的工程項目時,煩請認真的Google search,兼核實所有資料,免得連一個文科生都可以指出你的謬誤,好嗎?

P.S. 黎先生有否撫心自問,現實世界有哪種能源能代替煤及石油等的化石燃料,如何顯著減少碳排?你年紀也不小了,未必看到惡果,但全世界七十多億人及其後代就…….

註: (1)詳細見http://pansci.asia/archives/95368

(2) http://highscope.ch.ntu.edu.tw/wordpress/?p=19138

(3)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lutonium#/media/File:Fueling_of_the_MSL_MMRTG_001.jpg (4)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uclear_reprocessing (5) http://zh.nuke.wikia.com/wiki/核廢料要怎麼辦%EF%BC%9F

(6) http://www.environmentandsociety.org/arcadia/nuclear-disaster-kyshtym-1957-and-politics-cold-war。事實上,那次意外嚴格來說不涉及發電乏燃料,而是提煉武器級高濃縮鈾及鈈後的殘餘物。蘇聯核事故比率一直較高,其實和他們早年的核擴軍政策有關,而且此廠址正正不在岸邊,且由於廢料內含有大量氮化物,擺放方法亦有問題(不是今天的大型池式,而是深埋垂直鋼筒式,且當時亦缺乏持續監控手段),結果當溫度上升,氮化物氣化,形成一個超級大型肥料炸彈。然而,今天任何形式的乏燃料根本不會有氮化物這回事……..

(7)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928003307/http:/www.hse.gov.uk/nuclear/llc/2005/sella2.htm#incidents 。這次事故也只是涉及的83立方米溶液流進了保護殼內,但仍能吸回,沒有流出廠外

(8) https://chaoglobal.wordpress.com/2013/09/26/nuclear-3/

(9) 當中法國Marcoule的處理設施不但在河流邊,離海岸線不算遠,離馬賽更只有50公里,南法人口密度並不低啊;La Hague則在加萊半島頂端,英倫海峽的入口,這裏不但處理法國本土的乏燃料,更處理世界其他核電廠的乏燃。其他處理設施位置可見https://en.wikipedia.org/wiki/Nuclear_reprocessing

(10)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1619

(11)http://www.world-nuclear.org/information-library/nuclear-fuel-cycle/transport-of-nuclear-materials/transport-of-radioactive-materials.aspx

(12) http://www.nationalgeographic.com/k19/radiation_main.html

 

一地兩檢與思考能力、政治魄力的淪落

“Travellers who have passed through the U.S. government checks, but whose flight or ship has not departed, remain in the legal jurisdiction of the host country. U.S. officials may question and search travellers with the passenger’s permission, but they do not have powers of arrest (either for customs or immigration violations, or for the execution of outstanding warrants), although they can deny boarding. Local criminal laws apply, and are enforced by local officials. ” US Border Preclearance,Wikipedia

看香港一地兩檢的討論真的看到我頭痛欲裂。

先説明我不支持或反對高鐵,亦不關心一地兩檢是否會落實,我衹關心提出的論據是否正當:你要反對什麽支持什麽都好,請不要提出侮辱人智慧的謬論。

看到梁家傑的言論我衹能慨嘆堂堂一個大律師(咁大個律師)爲何淪落至此,說一些沒有基本法律常識的説話,而且連Google都不用(這點我下面再說):

liang

梁家傑又批評說:「如果內地公安可在西九高鐵站執法,在其他地方同樣可以,會破壞香港法律」。

一個大律師連國際法上的主權原則都不懂?一個國家的憲法是國家主權之下的法律規章制度,沒有主權這個憲法就沒有實在的用處。而主權的基本原則是排他性,即是一個主權國不容其他主權國或力量干涉它的内政或法律安排即是說,主權是絕對排除他國越境執法,不論你憲法上有沒有寫,因爲主權是任何憲法的默認前設。

那爲什麽美加可以有「一地兩檢」,容許他國「越境執法」呢?因爲主權國可以簽訂協議(即是國際條約)作出這樣的安排。協議如何在本國生效要看該國的法律制度怎樣接合國際法,有些國家國際法直接生效視作本地法律,一些國家,例如加拿大,就需要透過另外立法的方式使國際法在國内生效。

明白了這個道理一地兩檢其實很容易解決:中國政府與特區政府簽訂協議,明文訂立一地兩檢内容和權力與義務,然後各自立法執行就立刻解決問題了。《基本法》18是說中國的法律不「自動」在香港生效,不代表你不能自行立法來達到相同效果。兩地簽訂協議,有明文約束,有機制保障,這樣就無什麽可怕的。如果像梁家騮那樣怕:「在西九站被行政拘留14日」,老實說,你的問題不是一地兩檢,而是要不要過中國海關。中國當局要行政拘留你,等你過關就是了,爲何要等高鐵一地兩檢?

以爲有了一地兩檢,内地執法人員就能在香港其他地方、場合執法就更是低級到不得了的滑坡謬論清楚明白權利義務,中國海關衹能做協議規定的事項,而且沒有逮捕、扣留的權力,衹能處理邊境手續,那不就是不用怕什麽「越境執法了」。假如你說有了一地兩檢中國公安就可以到香港越境執法,那你是不是要問爲何美國FBI沒有到加拿大越境執法?這是不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事實上,你衹要肯花幾分鐘時間Google一下,你就知道越境執法是多麽荒謬的僞命題。文章開始的一段就是摘自英文維基解釋美、加一地兩檢地海關人員有什麽法律限制,爲免讀者看不懂,我就把它就翻譯出來:

「旅客通過美國檢查站之時,但他的航班或船隻沒有離境,他依然是停留在本國法律管轄範圍内。美國官員可以提問或得到旅客同意時搜查他的行李,但官員沒有逮捕的權力(不論是爲了違反海關或入境條例,或是執行有效的令狀),但他們可以拒絕旅客登上航班或船隻。本國的刑事法依然適用,而法律是由本國的官員執行。」

清楚明白了?如果是不相信我或維基,讀者大可以去看加拿大Preclearance Act 原文。

當然,你依然可以繼續反對一地兩檢,你可以說北京當局不會這麽開明用法律制度規限它的權力。北京願不願意接受這樣的限制的確很難説,但你不就是希望和要求它這樣做嗎?爲何你連提都不提?假如北京願意創造這樣的機制,這對特區和中央政府關係而言就是一大進步。你不就是希望中國變得法治和開明嗎?中國變得法治和開明不是對你有好處嗎?你提出一個合理、進步的方案,它不接受不就是向人證明了問題在它身上嗎?在策略上說,如果當局要堅持通過一地兩檢,你提出這方案你衹有賺而不會有什麽損失。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爲何不做?

我會認爲,作爲民主派和在野反對派,你有責任提出一些可行而又能確實改進政制的方案出來,哪怕是丁點的改進也好。北京接不接受是一回事,但你絕不能因爲它不接受你就改變你的宗旨和原則,放棄你應有的責任,提出一些荒謬絕倫的謬論出來。你作爲一個政治領袖,不,如果你希望成爲一個政治領袖,你就要展示出你的魄力和智慧來。

很遺憾,我見不到香港有政治領袖

淺論李怡對李天命之批評

作者:Gengar

最近著名香港哲學家李天命博士於港大副校任命一事中,批評陳文敏及馮敬恩,因而受到公眾注目。及後,他指自己親共也敬共,但敬而遠之,並批評香港勇武派為「愚勇」的「政治bb」,只靠口水,不自量力,忽略香港要靠東江水,也忽略現今中國興旺且國力強大的事實,並且強調:「政治對決決於實力。」李怡發文批評,從中國哲學角度出發,指李天命的「實利哲學」只講實利不講公義,引述孔子指「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反指政治重視人權、自由、道德與互信,即使「概率是0」,也應該「只問對錯不問得失、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因此「政治bb」應被給予更多的鼓勵和敬意。

我並非李天命粉絲,雖欣賞其人生哲學,但對其更聞名香江的思考方法,以及其哲學學問的深度,皆並不欣賞,認為只是皮毛(李博士的書迷,抱歉,那只是大學一年級基本教材,不過是他用武俠的詞彙包裝得很了不起。),不過也要說句公道話:李怡的批評,實在既非公允,又極淺薄。

首先,李天命從未指出政治應不講公義,而是說一場政治對決是決於實力,這點只是常識,和公義無關。警察對決劫匪,也是決於實力,難道指出這點就是說警察不是公義?如果只要公義就可以,為甚麼警隊要特殊部隊,裝備衝鋒槍、狙擊槍等裝備?為甚麼不用拳頭大戰劫匪的AK-47?反正不問得失對吧?李天命只是指出一個根本事實:勇武派並無大局觀。

政治哲學中,素有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論爭,前者有康德、羅爾斯等人,後者有霍布斯、福山等人。雙方都是追求公義的,於哲學史中亦從未停止深刻的互相影響(從中亦可見哲學家先理解後批評的風範),只是對現實環境的重視程度、處理方法不同。如果認為一句「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就駁倒了現實主義,那就和在心靈哲學中的唯心與唯物主義之爭中,只對唯物主義者說一句「你忽視愛」就當解決了千年哲學問題一樣,既膚淺又荒唐可笑,不但出賣話者學養,也顯出話者出於門戶的淺見,說是「哲學」的話則更是笑話一個。

先不論李怡對李天命的批評是否公允,就算公允,那也只是立場間的互罵而已。李天命說勇武政治bb叫愚勇,他就倒過來說這叫可敬,但假定概率是0的話,他也是「不反對」以至「默認」李天命的主要論述,也就是政治bb完全沒能為他自己口中的人權、自由、道德與互信做點甚麼事。這樣子的爭論,到頭來和李天命只是各說各話。李天命評勇武政治bb,論據是說(1)他們只有口水而無像抗日烈士的犧牲之勇,而且(2)會使香港社會面對無法承受的惡果:東江截水。李天命的觀點對或錯是一回事,但要真正駁倒李天命,只能指出(1)抗爭人士的真心誠意而非口水,以及(2)一條具體、有效與可行的爭取人權、自由、道德與互信的路線,而不是高呼一種死士的精神勝利法。

為甚麼佔中無法爭取廣大支持?因為一群年輕人不停自封高牆下的雞蛋、光榮死士、殉道者,自以為是耶穌被釘十架。這種說法,對青少年或許還很有效,因為他們是nothing to lose,夠浪漫就好。可是,其他的普遍市民怎可能像他們一樣,願意一起「故意為審美觀而自取滅亡」?面對劫匪不夠打,你可以嘗試報警、找黑道朋友幫忙,甚至跟蹤劫匪行刺、下毒,這些都稱上「辦法」。但是,不斷高呼不夠打也要打以求一個死得光彩,然後要其他市民一起去死,不去就打上諸如「港豬」、「賣港賊」、「離地」之類的名堂(對,自己離開地球撞上天堂才叫不離地),這種殉道主義——或直接點說,失敗主義——怎麼可能換來支持,換來成功?

附:順帶一提,李怡亂從網絡引述荒誕的假資料,引希拉莉說甚麼:「從申請移民的情況看,中國90%的高官家屬和80%的富豪已申請移民,或有移民意願。一個國家的統治階層和既得利益階層為甚麼對自己的國家失去信心?」其實李怡只消在google查查看,也能看到各種雜亂的資料說是希拉莉說,或是奧巴馬說,或是「一個美國人」說,但這些無一是正統媒體,全是千奇八怪的內地論壇。李怡怎麼突然又對他口中「道德敗劣」的內地人有如此「互信」?

仁義道德的鄉愿特權

看到有這樣的一篇文章論述臺灣的阿帕契事件是「隱性特權」的表現,引來批評說作者所謂的「隱性特權」在社會科學中有很詳細的論述和分析,學界稱之爲「社會資本」。資本本身不是特權,也沒有好壞之分,它對社會的影響取決於如何應用。這概念在發展經濟學中已成爲重要方針,Amartya Sen所提出的「能力路徑」其中一部分就是擴展弱勢社群的「社會資本」幫助他們突破原來的局限。不過我在這裏不想論説「社會資本」的問題,反而想討論一些人因爲作者是「家庭主婦」,所以所說的「容易引起共鳴」,既而放棄思考、批評和反駁作者論述這一現象;我認爲這才是更重要的問題。

這種心態很普遍,也跟我之前説過的「心地善良」問題有關。說白了就是一些人心中有些很刻板(非黑即白)同時又很模糊(缺乏清晰定義和有條例的分析)的善惡概念。他們所謂的善惡不是取決於一件事情產生什麽結果,道理論證是否正當,而單單從當事人的身份、地位、説話語氣、說的跟自己想的有多接近等去決定是否接受這些論述。

這裏所説的「接受」跟「接納」又有一些差異,接受是指聽者不一定完全認同,但他們覺得這論述很動聽,因此不容許別人批評和反駁,并會挺身維護論述和論者。因此,不論論述内容到底如何,論者地位越低、越是軟弱(或者扮演軟弱)、所説的越接近聽者心中的「仁義道德」,他們就越不能被批評,凡是批評他們的都自動成爲十惡不赦的大惡人。

如果社會輿論都是這樣看問題,都認爲這是「正確的爲人態度」,在這樣的環境下用腦思考、花時間去搜證、分析的人會活得非常痛苦,因爲不論論述再嚴謹、證據再充分都是徒勞無功。認真思考的人會慢慢推出公衆討論,一來是沒有市場,二來是實在沒有必要活得這麽累。那之後剩下來的會是什麽?到時公眾輿論就會充斥一堆頭頂戴著「善良」、「身份低微」、「仁義道德」、「堂堂君子」到各種各樣什麽名堂都有的光環,唯獨就欠缺「真才實學」的「評論家」(更有一些連教授身份也不見了,變了「特約評論員」,哀哉);這水平的輿論、這種説話不經大腦兼不用負責的態度真的能帶領社會到達真正的「民主正義道德大慈大悲善良土地謙卑關懷和愛」九天之外的仙境嗎?

好處不見得有,但壞處卻是很明顯:這種心態抹殺真正的言論自由。文章論述缺乏足夠的知識,單單是因爲身份是「家庭主婦」就自動「引起共鳴」并且變得不能批評,我認爲這才是「特權」的表現。「特權」是什麽?兩樣同等的事物或個人,單單是因爲地位、身份或特徵而受到差別對待,受到損害的就叫「歧視」,因而獲益的就叫「特權」。

在公衆輿論場合發出言論或文章,但又單單因爲身份,不論是「家庭主婦」、「宗教」也好,而不像其他言論或文章面對檢視和批評,這就是「特權」的體現。反疫苗人士提出傻呼呼的主意而受到强烈批評、取笑和譴責;政治人物(或其家人)提出傻呼呼的主意而受到强烈批評、取笑和譴責;宗教組織/人士同樣提出傻呼呼的主意,但各方各界卻單單是涉及宗教的關係,呼籲不能批評、取笑和譴責宗教,這不是特權是什麽?這不是抹殺言論自由是什麽?

假如這些人真的是那麽「仁慈善良公義道德正人君子」,他們就應放下這種「特權」,提出有實際價值的論述并勇於接受論述間的交鋒。言論自由就是:你有權發表任何言論,他人亦同時有權說你蠢。他人批評得對或不對取決於他提出的論點是否正當,不就論點展開辯論,動輒指責他人態度、語氣或霸權(或帶有某種政治取向),不過是掩飾自己根本就沒有論點可言。沒有任何論點,卻不斷圍繞別人的態度、語氣說過不停,其實目的不就是單純的彰顯自己有多清高嗎?這種人不過是個不分善惡黑白,混世度日的鄉愿而已;在敗壞道德的正正就是這種人。

心地善良

有朋友説起一些人心地善良但缺乏頭腦和思考能力,既而好心做壞事的問題。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假如我們將句子顛倒,說「一些人缺乏頭腦和思考能力,所以經常壞事,可是他心地善良」,我們的感覺會否跟原來的一樣?兩句所表達的意思其實一樣,但聽者的則重點會不一樣。聽第一句會注重心地善良,因此做事不經大腦做壞事就好像變得可以原諒。聽第二句會著重缺乏頭腦和思考能力,心底善良是一項可以不理的描述,聽者的第一反應是「這些人都有是蠢蛋」。同樣的意思經過不同的方式表達,繼而影響人的行爲和選擇,在心理學中這稱爲「框架效應」。

假如這位朋友所説的都是社會輿論領袖,而我們基於他們心地善良,任由他們出於善意胡亂説話,而不理會那些不問善惡但費盡心思客觀地陳說利害的論者,我會認爲這是很不智的行爲。而這種行爲在世界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中華地區,都頗爲常見。很多人單單是因爲認爲某人善良、出於善意,就不問道理、邏輯、證據接受一些論述。這些論述不斷流傳,就鮮有人會再問這些想法到底是否正當,尤其是發問者會被打成大奸大惡衹顧功利而不顧道德正義的惡人。反核、本土農業、素食主義、擁護小販、環保、支持小店等圈子都已經出現不問道理、邏輯、證據直接將相同意見者視爲善人的現象,這個現象的反面當然就是不同意見者就會被直接視爲惡人。

但道德正義與否又是怎樣判定?假如一樣行爲,例如吸煙,會導致多人死亡,我們能否用個人選擇這個理由說禁煙就是限制個人自由所以它是不正義的?又假如堅持本土傳統方法進行農作,堅持不採用新科技(例如轉基因)、機器,不作有規模企業式運作,因此出現農作產量低,農民收入低,食物衛生等問題的時候,所謂的本土農業又是否一項正義的選擇?又假如小店效益不高,不能在一定價格内提升質量或產量去服務更多顧客而需要結業,「支持小店」這個選擇又是否正義?在上述這道問題中,「支持小店」又是什麽意義?精神上的支持不會幫助小店克服市場的挑戰,支持有什麽用?還是他們想顧客不問價格與質量就一味的去光顧小店?再者,爲何小店的經營者和工作人員不應擴大規模以換得更多的利潤?爲了小而小所以就是正義?

假如正義是根據事實的好壞而定,那我們根本就不用理會這些論者是否心地善良,我們也因此不用理會他們口中所説的「仁義道德」,改爲直接考慮他們的論述是否有道理和證據支持。假如他們有道理和證據,我們就可以接納論述;如果沒有,我們就應該拒絕這些想法,或者等待更多證據再下結論。衹要我們是這麽想,心地善良與否根本無關重要,最重要的是事實和道理。史達林不是個心地善良的人,但如果他叫你不要酒後駕駛,你會否因爲他殺人無數而不接受這個論述?甘地是公認心地善良的人,你會否因爲他强逼他的侄女裸體跟他睡覺(他們沒有發生性行爲)你就跟他做同樣的事?我相信不會吧。

上面兩道問題的多數人都會得出相同結論(少數人是瘋子或者被壓抑到變得性變態),因爲事實和道理都是非常明顯。但一些需要爭辯的問題,例如核能的發展,就很容易因爲不必要的「善良」而掩蓋了決定行動,尤其是政策,所需要知道的事實和道理。因此,圍繞著「善良」而進行辯論,根本不可能幫助社會作出正確的決定。所以,我會認爲,衹有堅持事實,用道理和證據據理力爭,不以自己與朋黨的立場去決定對錯,盡力反駁錯誤思想的,才是真正心地善良的人。心地善良的讀者,他們則會不斷問問題,細心思考作者的想法論據是否無誤。良善社會的基礎,也不過是如此而已。

恐慌也是一種傳染病

根據政府公佈數字,香港今季流行性感冒已經讓207人進入深切治療部,當中有134人死亡,香港大學袁國勇教授預期今個流感季度死亡人數將可能高達三到四百人,假如疫情持續到四月,死亡人數可以高達六百人

面對這麽嚴重的傳染病,而且有這麽多人因此而去世,大衆緊張和關心最新疫情是很自然的事,但很多人卻因爲高永文「如果全城戴口罩,或會造成社交疏離…會影響親切接觸」一番説話而表示憤怒,發出連番文誅筆討,認爲這是政府有意的無作爲,背後又有什麽陰謀,例如保護自由行之類,這就離開了緊張和關心疫情的初衷,轉爲尋找一個代罪羔羊發泄情緒和進行政治鬥爭。更重要的是,這些脫離事實的言論對防疫完全沒有幫助,反而會製造更多的損害,因爲它們衹會散播恐慌,增加大衆的心理壓力。

首先要説明,想要減少因爲傳染病而引起的傷亡,我們就需要認識清楚這是什麽疫病,然後找出最適當的方法去控制它,無理取鬧的怪罪政府衹會轉移公衆的視綫,讓他們忽視正確的防範方法。今次H3N2肆虐範圍並不局限於香港,英國加拿大美國也同樣面對這個問題。因爲這些地方的環境、氣候、人口密度都不一樣,所以嚴重性與爆發時段也有不同。加拿大的流感高峰期已經過去,目前有大約275死亡,91%是65歲或以上的成年人。英國在一月二十三日前的兩星期間就有28000死亡,高於以往21000人的五年平均,當局認爲主要原因是今年的流感和特別寒冷的天氣。美國的情況也比往年嚴重,不過他們缺乏這季度18歲以上因流感而死亡的國家級數據資料

跟這些地方比較,考慮環境、氣候、人口密度,香港的問題並不是特別嚴重,也看不出政府是如何刻意地隱瞞事實,或者是爲了保護旅遊業而選擇不作爲。這四個地方應付流感的方法基本上都是一樣,都是作出即時監察、公佈最新資訊、鼓勵高危群體注射疫苗等。再者,目前資料顯示,本來爲這個流感季度所準備的疫苗都沒有太大效用其他地方都是一樣),因爲「抗原飄移」的關係,政府還可以作什麽,我不是醫療和病毒學的專家,我不敢提出任何意見。

至於高永文所說的言論,我則不明白他是錯在什麽地方。須知道,疾病能夠引致人命傷亡,但這不代表我們就要不惜一切用盡會嚴重影響社會日常生活規律的方法去對付它們。首先,假如面對這種季節性的疫病就用上最嚴厲的措施對付,下一次面對更嚴重、傳染性和死亡率更高的疾病時我們要如何面對,政府可以如何提高防禦級別?讓這種思想決定政策,結果就會出現事無大小衹要出現引起社會恐慌的疫病就要用上更高的防禦級別,否則又會引來各方責駡。

再者,凡是應付任何問題,尤其是政策決定,都需要按照事情的比例而定,不能過多或過少。這是因爲每個政策上的決定都會涉及取捨,任何行動都會有成本,對一樣行動付出不當和過高的成本,這其實就是在製造傷害。對付傳染病也是一樣,用上不符合比例的方法,例如單指經濟活動的減少,當然它也是考慮之一,更重要的是這種嚴厲的隔離措施會造成社會關係的撕裂和心理上的傷害,而這些傷害都往往會轉化成生理上的傷害。

這個道理在日本福島核事故一事已經得到驗證。福島所泄漏的和輻射並沒有引起重大的健康和公共衛生問題;對福島居民最大的健康傷害反而是心理問題和抑鬱症,而這些問題的成因之一是他們被强制的遷離原居地,換一個角度想,這其實跟隔離沒有太大分別。研究福島事故的專家都指出,心理上的後遺症對健康的影響遠比輻射更嚴重和長遠;假如社會對輻射不是過度的恐慌,政府就不會基於公衆壓力而制定出不合比例的遷離政策,這種損害就能降到最低。

對流行性感冒也是一樣,單純的爲了恐懼就要求政府采用一些影響日常社交生活的措施就會製造上述的心理傷害(同樣道理,SARS的控制措施也造成心理影響)。現實一點想,這些措施恐怕也難以生效。因流感而入院和死亡的人大多上年紀、兒童或本身帶病的人,政府沒有辦法避免這群體的人受到流感的感染,因爲帶有病毒的可以是社會中不同年齡群體:健康的成年人可能才是傳染疾病的主要途徑,因爲日常生活的關係他們需要在各處走動,但因爲身體較健康的關係就不需要入院,死亡個案所以也是極少。因此,任何過度嚴厲的措施都衹會不合比例的針對老年人和兒童,但成年人卻不受影響。停課會減慢兒童學習進度而老年人的社會疏離現象又會因此而加劇。所以,這些主意都是不能胡亂提出的。

假如我們的出發點真的是爲了公共利益,真的想協助大衆對抗流感,我們就不應輕率地對政府提出無理的指責,雖然這個政府的確有很多值得人責難的地方。爲了攻擊政府,結果卻引來公衆對流感、控制傳染病政策、心理和社會問題的誤解,這行徑衹會加重傳染病的禍害,因爲社會恐慌將會打擊政府制定政策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政策恰當,公衆也會因爲恐慌而產生懷疑並抵制這些措施,因而大大降低政策的效用,最後受害的也衹會是公衆自己。事實對錯要分明,對抗專制極權也要講道理,不能一邊說政府經常提出歪理的同時,自己在另一邊卻用錯誤的想法誤導群衆,我看不到這種行爲跟政府所做的有什麽分別。

大黑暗時代

我覺得奇怪,世人好像在「伊斯蘭國」發出殺害後藤健二的影片後才突然關心起它的暴行,連日來紛紛發出指責和對受害者表示關懷,而過去幾年「伊斯蘭國」所犯更多嚴重的暴行,例如集體處死戰俘奴役婦女和兒童,導致四萬多個伊拉克人流離失所躲在山裏,好像都遠不及兩個日本人來得重要。人類心理有多黑暗,人類社會有多僞善,這個深淵看來是黑不見底,這一刻我慶幸自己不是心理學家。

後藤健二是戰地記者,他希望幫助到戰亂中彷徨無助的人,這當然是非常值得讓人敬佩了,但他的行爲和報導是讓想世人留意戰亂地區的狀況,想辦法讓國際社會作出行動以制止這種災難。而現在的人衹因爲他成爲熱門話題的關係,衹會關心和談論他的生死存亡,伊拉克、敘利亞人所面對的苦難好像全都在世人的腦海間消失了一樣,或者更坦白一點說,有多少個談論後藤健二的人有留意過當地是發生了什麽事。我覺得,這種突如其來、三分鐘熱度的關心其實是對後藤本人最大的諷刺,他的努力和犧牲就這樣白費了。(更看到有人東拉西扯寫了一大篇要帶出作者認爲後藤「謙卑和善良」這個感受,我不知道我應該發笑還是氣憤。)

更甚者,我看到有人意圖爲伊斯蘭開脫,說「伊斯蘭國」的行爲不能算是伊斯蘭。我想問,如果「伊斯蘭國」不是伊斯蘭,那沙特阿拉伯、巴林、伊朗又是否屬於伊斯蘭國家?這些國家都有法律禁止人「冒犯伊斯蘭」,而所謂「冒犯伊斯蘭」的意思就是任何人質疑、挑戰伊斯蘭教義和它的傳統、意圖脫離伊斯蘭等等,都可以判以「褻瀆罪」,輕者可以判處監禁和笞刑,重者則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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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爲宗教必然是「導人向善」,凡是鼓吹暴力的都不是宗教,說這種説話的人根本不知道宗教是什麽,也沒有看過這些宗教的經文和教條。凡是宗教都必然導人迷信,它們都希望信徒相信一些沒有道理和證據支持的主意。假如一些主意能夠用道理和證據支持,這就代表提倡者需要有一個質疑、提證和爭辯證據正當與否的過程,如果這個過程存在,這些主意是經過現實證據的測試,那它們就不再是信仰和教條,而會成爲科學的一部分了。宗教的本質就是讓人爲了信而信,麻痹世人的思考能力,使他們盲目的接受教條。假如你可以相信上帝費盡心機造了人類和包皮,但他又同時命令你要割除它,而你又不經思索,上帝說割你就割,你爲什麽不會認爲他命令你進行的種族清洗是「公平、正義、和仁愛」的?因此,要說「極端主義」不是宗教,極端主義者會告訴你,你要求「溫和」,你所説的才不是宗教。

事實上,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溫和宗教」,尤其是西方的,其實是18世紀後的產物。17世紀以前,西方到處流行宗教戰爭(這裏列舉幾次出名的:三十年戰爭德國農民戰爭法國宗教戰爭、不列顛三國戰爭與内戰)和異教審判;乘坐五月花號移居北美的人,正正就是想逃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直到西方踏入啓蒙時代,科學和理性主義擡頭,美國和法國革命正式確立政教分離,宗教的破壞力才慢慢受到控制。18世紀開始,歐洲人可以公開地質疑和批判宗教,加上政治結構不再偏向教會組織,新的科學與人文思想興起與之競爭,宗教逐漸喪失失它對人類思想的控制。因爲這緣故,今天的西方文化鼓勵人挑戰權威和舊俗。今天我們將這個概念稱爲「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而大多數人都會認爲這是基本人權;如果失去了這些基本人權,自由和民主的社會也不可能建立得起來。

現在中東諸國所需要的就是一個啓蒙時代。國家和宗教團體利用教條和傳統去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自由,假如人民能夠運用批判式思維提出質疑,排除過時、不合道理、缺乏證據支持的主張,「極端主義」、「伊斯蘭國」這種東西就難以找到扎根的地方。換句話説,想要消滅「伊斯蘭國」,你就要讓宗教的影響力消失:最好就是讓它死去。但是,社會輿論卻這路徑背道而馳,查理周刊事件發生後,有一大堆僞善者跳出來說「不准冒犯宗教」、「批評伊斯蘭教就是侮辱穆斯林」(即是說穆斯林不喜歡聽的就是冒犯和侮辱穆斯林)、「批評伊斯蘭教就是欺凌少數族裔」,他們平日開口閉口掛在嘴邊的「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視爲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權又全都跑到九霄雲外去了。

最重要的問題是,這些人在政府不會用褻瀆罪禁止人批評宗教的地方也不讓人批評宗教,那到底要怎樣帶動中東世界的啓蒙時代?他們打算怎樣制止「伊斯蘭國」的暴行?西方國家出兵攻打,他們可能又會指責說這是侵略。説來説去,他們根本就沒有動腦筋想過問題的正確處理方法,他們提出的所謂「關心」,其實不過是用來顯示自己有多「謙卑和善良」的門面話。這個時代的黑暗就黑暗在,大多人都願意被甜言蜜語所迷惑,衹要說幾句動聽的話,說得冠冕堂皇,不冒犯不得失人(或者衹批評大多數人認爲可以批評的人,例如梁振英),你就可以自動贏得掌聲,成爲「正人君子」。事實道理怎樣已經不重要,至於如何解決問題,那更是不重要了。

這個時代我們還有好多重大問題,例如氣候轉變經濟危機。這些問題全都可以被的脫離現實但符合大衆意識的想法弄得一發不可收拾:核能可以大幅減少碳排放卻要來反核、國家可以透過花費投資帶動經濟增長卻被迫緊縮、要自由思想卻不讓人批評宗教。真的要行善就要找出正確可行的方法并付諸實行,不能單是說幾句「公義」就讓自己化身成善人。我們個人的能力有限,但衹要我們願意,我們每人可以用道理和實施判別是非,這樣我們就可以成爲光芒的種子。衹要將光芒能集結起來,或者我們就可以對抗這股黑暗:文藝復興、啓蒙時代都是兩個很好的例子。

要化作光,除了不斷學習、用道理證據想清楚自己的主張外別無他法;不願想清問題,不願意學習,不願考慮道理和證據,不細心思考就提出政策主張,好心做壞事也是做了壞事,也衹會加深這個時代的黑暗。

註:這裏說的宗教是指由組織宗教。無組織宗教的禍害相對來説較少,極其量是讓人迷信鬼神或騙財騙色,因爲無組織就沒有教主發施號令,不能動員社群的力量去推動社會性的行爲。

辯論

一般而言,我們每個人對世界事物都有既定立場,而這些立場來自我們的出身、經歷、教育,當然,各人賢愚的不同也會影響立場取向。這些立場與其説是對事物的客觀想法,倒不如説是幫助我們安全度過日常生活而成的「思想捷徑」,我們不可能對生活的每個問題都花時間搜證思考,所以「價值觀」應運而生,方便我們快速的作出決定。

但這種捷徑有利亦有弊,因爲世界複雜和不停的變化,價值觀可以過時落伍,又或者根本就不合現實,因此單是用價值觀去判斷是非就會很容易產生錯誤,所以我們需要想清楚這些想法是否爲現實所支持,基於它們的行爲會產生什麽結果。因此我們有必要討論這些想法的構成和内容,而不是不經思索就去接納。當兩種不同的結論接觸時,討論就會變成辯論,而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亦此而生。

首先要明白,大多數辯論的目的是説明道理和道理是爲什麽所支持,要達到詞目的,辯論中有一些必須要遵守的規矩,否則辯論不可能進行下去。一些常見的毛病有:不看/聽清楚對方說了什麽、不能爲自己要陳述的問題或概念界定範圍與下定義、不能提出證據或理據去按題陳述自己的看法、將不相關的問題拉扯進來等。凡是出現上面這個幾種問題,這場辯論都不可能維持原來説明道理和道理是爲什麽所支持這個目的,而變成某方不斷宣示自己的立場。

用一個例子説明。早前我引用了一則有關歷史的文章,說唐宋兩代被人支持和批評的原因,於是引來一些人說宋代是中國歷史的巔峰,説我是棒殺宋朝。我就覺得奇怪,首先,我事前已經説明了宋代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時代,而歷代的批評是它因爲政治和軍事指揮上的原因導致它不能抵禦外敵的軍事行動,但是這點就足夠讓人指責它。對方又跟著說宋代吏治清明,那我就説兩宋三百多年間就有433有歷史記載的民變,是歷代的「巔峰」,并且引用當時人的言論說宋代看來不像是「吏治清明」,如果要說「吏治清明」那就要説明標準和提出證據支持。

對方説了一輪依然是不願意下定義和提出證據,於是辯論就此變成無意義的爭拗。對方所做的,也衹不過是不滿意我不認同他的觀點,在他眼裏,「宋代是中國歷史的巔峰」是不容置疑和不需證據支持的立場,凡是不認同,更甚者提出論據反駁的,就是「棒殺」。這樣子看歷史(或其他問題),就是將一個立場當成是一個宗教,對方想要的是你必定要認同和接受,否則就是「異教」。用這種眼光看歷史不會有任何大問題,因爲歷史是過去的事,但如果用這種眼光看現實的時事,那問題就大了。

法國Charlie Hebdo受伊斯蘭極端份子襲擊一事引來的爭論,有些人說不能認同Charlie Hebdo的「言論自由」,因爲西方對言論自由有雙重標準并且不斷運用霸權侵略其他文化,而且言論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云云。這種立場就是將不相關的問題牽扯在一起,不讓人爲言論自由下一個客觀標準,目的就是混淆題目轉移視綫,使讓他人難以在合理的範圍内對某些話題或思想提出批評。

言論自由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一個人有權提出任何言論,除非這種言論會對他人產生嚴重和實際的傷害,這時候法律就有理由介入制止。但就算法律有理由介入,使用時也得非常小心,一般衹用在極其嚴重的問題上,例如鼓勵人傷害某個群體的「仇恨言論」。Charlie Hebdo的卡通并不是針對一個群體,鼓勵人傷害這個群體,它是用諷刺的方法去顯示某些思想不合理值得嘲笑之處,很多時候是在嘲諷他們的法國政治。而在言論自由之外,我們也有信仰自由,而兩者的關係很簡單:「你有權相信任何信仰,但其他人同時有權說你蠢」。你感到被冒犯了并不代表他人不可以冒犯你,也不代表任何冒犯的言論就必然是排外、歧視的言論

將這些嘲諷宗教的言論跟以色列、巴勒斯坦、反恐戰爭等拉在一起談就更是不知所謂。以上都是不同的問題,論者可以提出不同的理據去支持或反對某一樣,它們都沒必然的關係。這種論述有是立場先行的一個例子,論者衹有「西方欺壓世界」這個立場,凡事都用這個目光看,就自然人任何事情都看到這個結論。有沒有證據去支持這番論述是一回事,就算西方真的欺壓世界,這并不代表諷刺宗教信仰就是錯。我是亞洲人,也可以算是受西方欺壓的一員,那我來嘲諷穆罕默德是否就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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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討論、提出論述的意義是在於認識一件事,在於看清楚自己的立場和結論是否有正當的論述和理據所支持,并不是讓你用盡一切方法歪曲原來的題目和論述的内容去宣示自己的立場、炫耀自己的教條,也不是讓自己看起來如何清世脫俗和正義。假如提出的言論不是用於辯明事實,那這些言辭説得在漂亮也不過是冠冕堂皇的廢話,是在浪費筆墨、紙張和網絡記憶體。

從嚴復《天演論》的「天演」和「進化」看「失蹤」和「失聯」

作者:Matthew Leung

近來在傳媒讀到有關「失蹤」和「失聯」使用的論述有感,於是筆者嘗試藉著透過嚴復先生《天演論》中「天演」和「進化」的使用和命運,來分析這個現象。

甲午戰爭傪敗後,嚴復先生希望將進化中的物競天擇和自強保種等概念,透過對達爾文和斯賓塞學說帶給處於亡國邊緣的晚清。從 1895年初,嚴復在天津《直報》上發表<論世變之亟>、<原強>、<闢韓>、<救亡決論> 等數篇重要文章,開始談到他們二人。在1896年開始至1898年左右兩三年間,嚴復先生翻譯了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Evolution and Ethics),並將之命名為《天演論》。

然而,嚴復先生當年為何將《Evolution and Ethics》翻譯為《天演論》,而不是日譯「evolution」的「進化論」?

對於嚴復先生來說,兩者其實有嚴格的分別。

首先,我們來看看「天演」之意。

簡單而言,「天演」是指一個自然的變化過程,它包含了宇宙和人類有規律的變化,亦包括進步與退步之意。當中的規律亦會因偶然之機緣而有許多例外,使演變過程中產生生物變異的現象。

而承托和承接這些變化的規律背後,是「善相感通」的同情心、「天良」而相愛互助、團結 「保群」等互相關懷等的倫理現象。

嚴復先生將自然演變中的自然力量與人為努力的「倫理」因素結合,並包含於「天演」一詞的概念之中。即是說,嚴復所創的「天演」,當中是包含了大自然演變和其衍生的倫理原則。因此嚴復先生將《進化論與倫理學》(Evolution and Ethics)譯成《天演論》,就是將「進化」(Evolution)和「倫理」(Ethics)兩者結合。

而在《天演論》中,嚴復先生所表達的,就是希望透過大自然的變異、物競和天擇,來強調國家民族生存競爭的意義。他認為國民除了要「自強」和奮鬥,同時還要互助團結,抑制個人的自私和鬥爭,特別是國內的生存競爭,才能在弱肉強食的國際間「保種」。

那「進化」之意又是何解?

首先簡介一下「進化」一詞的歷史。

根據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黃克武先生在<何謂天演?嚴復「天演之學」的內涵與意義>一文所指,(1)「進化」一詞,大約始從1877年,由西方學者到日本教學,並將進化論與社會進化論介紹到日本學界。

「進化」一詞,最早於1878年,當時在剛創辦的東京大學擔任籌組法理文學部的加藤弘之先生所主持的《學藝志林》 中出現。

據黃克武先生所指,日文「進化」一詞要到1897 年初《時務報》一文才傳入中國。(2)然而,1897年12月不僅是《天演論》正式出版的一年,此前嚴復先生的其他著作中,例如1895年5月發表於《直報》的<救亡決論>甚至在1979年康有為先生的詩中「世界開新逢進化,賢師受道愧傳薪」已經出現。(3)

然而,嚴復先生的「進化」與日譯詞的「進化」,本來其內涵意義就有所不同。

嚴復先生的「進化」,是指透過西方學習來「教化」、「同化」、「開化」,使「新民智、厚民力、進民德」。(4)這是人類社會進步到文明、教化與治理良好之狀態,當中包含了人類在物質、組織與精神上的各種成就。

而日譯新詞的「進化」泛指的是達爾文理論中自然與社會之演變,有時又與「進步」同義。此外更重要的是,此詞是對野蠻到文明之過程社會的描寫,當中對吸取西方文明的取態,較為主動和激進。

簡單來說,嚴復先生的「天演」和「進化」分別指為透過大自然進化來突出人類演化過程中的「倫理」價值和人類社會發展;而日本的「進化」則含有主動和激進地使文明進化,以突破強弱階級之意。

詞彙上的「適者生存」-「天演」不敵日譯「進化」

對於兩國對「進化」的詮釋,日本思想界認為,以嚴復《天演論》所代表的,是中國「進化」是弱者立場;而以加藤弘之為首的進化論所代表的,是日本「進化」的強者立場。他們肯定競爭的合理性與「優勝劣敗」的必然性,並且強調促使進化需要「服從性」與「協力一致」,此種加藤弘之等人的「強權論」式的進化觀,跟日本集體主義、軍國主義、 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均有密切關係。

因此,在翻譯進化論相關的詞彙中,我們可以理解為何日本會將「struggle for existence」和「natural selection」分別譯為「生存競爭」和「自然淘汰」,而嚴復卻譯為「物競」和「天擇」,與及日本將「survival of the fittest」譯成「適者生存」和「優勝劣敗」,而嚴復卻譯為「最適者存」的背後原因。

此外頗為有趣的是,由於嚴復先生的高傲自負和戰後對日本民族主義的不滿,他沒有過多地採用日本輸入的新詞。嚴復先生認為自己漢語的造詣遠遠超過彼邦那些自命不凡的家伙,(5)因此無論從詞義上還是個人觀感上,《天演論》的書名還是最適合。

可是諷刺的是,後來隨著放棄古文作為翻譯工具和中國大批學生留學日本,日譯新詞已成為一股熱潮,大部份嚴復先生所創造的新詞包括「天演」在詞彙的「生存競爭」中,難逃被淘汰的厄運。加上後來日本進化論傳入中國後,使中國對進化的思想逐漸產生激進元素,儘管具有倫理關懷的「天演」仍然反對日本思想家如加藤弘之等人的「強權論」,可是嚴復先生的「天演」觀念卻逐漸被日譯的「進化」所影響和取代。1909至1911年,嚴復先生在北京出任「審訂名詞館」總纂進行統一譯名的工作。 在1911年至1912年的譯名統一工作中,嚴復先生將「evolve」確定為結合了「天演」和日譯的「進化」,而出現「進化天演」一詞,兩者的「進化」概念才結合為一而不加區別。(6)

結語

嚴復先生的「天演」和「進化」,均帶有進化之意,但兩者所指不但是不同對象的進化,「天演」本身所帶出的互助關懷倫理性,「進化」一詞中根本沒有涵蓋,因此兩者的使用不應胡來。

同樣,雖然「失蹤」和「失聯」均帶有「失去」之意,但前者意指「蹤跡」,後者意指「聯絡」,兩者涵蓋的語意不同,因此不應混為一談。

至於日譯的「進化」,由於嚴復先生的個人原因,他原先頃向於不主張採用日詞。但有見當時國民對強日本趨之若鶩的趨勢,嚴復先生還是要向日譯「進化」的市場讓步。

只是基於個人觀感,對有實際功用的新詞有所排斥,這點跟標籤「匪語」的觀念,亦有類似之處。

漠視用詞精準和實際需求,只拘泥於個人觀感,最終會否像「天演」甚至《天演論》一樣,逃不過「適者生存」的命運?

註:
1)<何謂天演? 嚴復「天演之學」的內涵與意義>,黃克武著,第24頁。
2)<何謂天演? 嚴復「天演之學」的內涵與意義>,黃克武著,第28頁。
3)<何謂天演? 嚴復「天演之學」的內涵與意義>,黃克武著,第25頁。
4)《進化論與中國激進主義》,吳丕著,第89頁。
5)《尋求富強》,本杰明史華茲著,第63-64頁。
6)<何謂天演? 嚴復「天演之學」的內涵與意義>,黃克武著,第33頁。

土地正義與學者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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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批評雷鼎鳴惡意論述,然後又看到鄒崇銘在明報這篇文章(見圖,因爲我是在FB看到),如果我狠批雷鼎鳴而不狠批鄒崇銘,那就會顯得是我操守有問題了。

我們先不管農業政策的目標是什麽,應該用什麽框架去考慮農業政策和合理的農業政策是怎樣,現在衹考慮論者的理據是否正當和他們是基於善意或惡意去作出這翻論述。這是批判式思考過程中所必要留意的事項,凡是在考慮一番言論是否合理之前,我們需要知道論者是否誠實立論,有否歪曲論據去滿足他們的立場,這些元素會在根本上改變論述的正當性。

相對於證據不足以支持論述的問題,不誠實的罪惡更爲嚴重,因爲證據可以在討論中修正、更新,雙方亦可以爲此進行善意的辯駁,因此論者或觀衆可以根據新證據改變想法。但不誠實的論述就是提出假證據誤導群衆,使討論不能正當的進行,群衆因此受矇蔽誤導。受誤導的群眾也難以改變立場,因此而得出的公共決定,因爲從根本討論就偏離事實的關係,往往會造成大災難。

鄒崇銘這裏所犯的毛病,就正正是不誠實。這文章的重點是批評政府的農業政策「向資本傾斜」而形成「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agrobusiness)」

其實只要對農業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建議中所謂現代化、高科技農業,完全傾向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agrobusiness)。農作物的顏色無疑仍是綠的,但卻是千篇一律的單一作物(monoculture),像是工廠般大量生產廉價食物現時政府推出的新政策,排拒新界仍普遍存在的小農耕作模式,完全不切合本土農業的實際需要。它更像是通過政策的扶持和資助,鼓勵早已扎根內地的農業資本,令內地供港菜場重新回歸香港新政策最受注目的農業園為例,由政府斥巨資收購七八十公頃的農地,然後再投放大量基建開支。首先是將大量公帑貼往地主的口袋,繼而仍一味向農業資本傾斜。

然後他引用美國傳媒CNBC一篇報導說外國的有呼籲鼓勵高學歷人才進入農業。可能一般人不會點入他附上的鏈結去查看這報導所提出的是否能印證他的論點(所以文章附上鏈結是非常重要),但衹要進去看看,再對比鄒崇銘文章的中心思想,我們就不難看出問題,因爲這篇報導正正是說「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是如何吸引投資者:

[Jim] Rogers is factoring the expected rise of the agriculture industry into his investing thesis. “Recently, I’ve been looking at agriculture stocks," Rogers said. “I’ve been excited about looking for things to buy in agriculture."

Jim Rogers是誰?他是「量子基金」的創辦人之一,Rogers International Commodity Index 的設計者,換言之,他是一位財力雄厚的資本家、金融投機者。他在訪問中并沒有像鄒崇銘一樣說要維持小農耕作模式」,他所要做的是正正是將資本和農業結合,否則他不能“looking at agriculture stocks…looking for things to buy in agriculture ”「留意和尋找有回報的農業股票去購買」,他說“looking for things to buy in agriculture”可不是指去菜市場買根蔥!一個農業生產者可以上市、發售股票、吸引投資者入股,這就代表這個生產者必然是一家上市公司、有足夠龐大的資本、規模經濟、利潤空間去爲股東分紅。這正正就是鄒一文所批評的「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agrobusiness)」!

我們不考慮「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是否正當的農業政策,但鄒崇銘到底是如何引用鼓勵「資本密集的農業模式」的言論去批評政府的新農業政策向「向資本傾斜」?這就是文章不誠實之處,純粹爲了批評而批評,爲了宣傳自己的意識形態而歪曲事實。

當然,說一個學者不誠實是一個相當嚴重的指控,我希望鄒這次是無心之失。如此屬實,我亦希望他可以出來解釋清楚,向公衆説明他誤用了資料,并不是有心引導公衆走向一個既定結論。如能這樣做,整個社會應該會爲一個學者能夠誠實地更正錯誤而感到非常高興。如果他能解釋清楚引用爲何正當,我也會承認我的錯誤。

要記住,一個學者説話的份量跟街上隨便找個途人是絕不一樣,學者的言論可以改變公衆思維,因爲公衆會認爲他們是專家,擁有專業知識,所以更傾向相信他們。故此,學者必須爲他們的言論負責任,公衆也應用一個嚴格的標準去監視這些言論,不能照單全收,在作結論之前自己也得想想這番論述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