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法治幾巴掌

作者: 標少

人民日報這篇《準確把握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文章,是近期自國務院發表白皮書以來打擊一國兩制一連串攻勢的一部份,跟攻入立法會一樣,裏應外合。在裏面接應者有梁愛詩不在話下,連律師會會長那姓林的茂里也幫腔,就使我有些意外。不鳴則已,一鳴就失禮死人了。本來法律並非科學,看法並無絕對,各説各的空間很大。怎様去解釋《基本法》有一定程度差異一點也不出奇,但要用正統訓練出來那一套。香港那一套是一貫的,用普通法的方法,終審法院在不同案例裏已講過。講到香港法院解釋《基本法》時「鮮有看到我國憲法的影子」,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看一下《基本法》第八十四條講甚麽: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依照本法第十八條所規定的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審判案件,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可作參考。

我不禁要問,人民日報寫這篇文的茂里,《基本法》那一條叫香港法院參考中國憲法呢?不參考中國憲法才沒有違憲喎!況且中國憲法,跟很多中國法律一樣,時有時無,像霧像花,有時虛幻,有時沉實,一切由黨指揮,黨就是上帝,它説有法就有法,它説無髪就削髮。香港法官做到甩頭髮,做到一頭白髮,也跟不上喎!中國12億老百姓都看不到憲法的影子,何況在南方最南的香港?

話雖如此,一些一片赤誠的香港人卻別具慧眼,準確揣摩上意,聞風起動,律師會會長就是一例。他撐白皮書之餘,還講可以為愛國作法律上介定,這種忠君愛國之言,連那個出口爾雅的馬大……大……大律師也自嘆不如,連前律政司長梁愛詩也自嘆不能。這樣講,真的挑起我的好奇,到時香港法例第一章《釋意及通則條例》怎樣把「愛」字作釋義呢?不如先問下愛人:

你愛我嗎?
愛。
有幾愛?
好愛,極愛,畀哂啲錢你,晚晚招呼你。

在法律上「好」、「極」都是介定不出的相對性抽象概念,奉獻所有錢較具體,但豈不是有錢的人比窮人愛國,錢越多就越愛國。窮等人家,貧無立錐,你愛國國也不愛你。不是嗎,只有愛國商人,那有愛國窮人呢?至於晚晚招呼,這個就不能言表了,最好問下林會長怎樣招呼國家。咪住!我想到了,就像昨日在東區法院門口,打了招顯聰兩巴掌那個愛國的茂里,罵句漢奸,招呼了兩巴,就叫愛國了。原來打香港法治幾巴掌就等如愛國。

久違了東區法院,1991年1月28日開幕,我就在那裏做打雜,我最後上班是2002年8月31日,也在東區,去國快將12年了,在那門口給記者影過不少相片,時光苒茬,香港竟然變得如斯不堪,豈不教人黯然神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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